根据《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初步审查,拟同意胡静等1766名中职生享受国家免学费,陈彦廷等1574名中职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0日,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557437。
编辑:四川省水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