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发放和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经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初步审查,拟同意张崇雨等1627名中职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李岩等1418名中职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0日,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557437。
编辑:四川省水产学校